电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,已经成为老百姓“出门第一步,回家最后一程”的城市“垂直”交通工具。近年来,电梯事故趋于平稳下降,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安全态势。但是,电梯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主体责任“落实不下去”。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电梯安全的第一隐患。二是责任链条“链接不紧密”。电梯涉及多个责任链条,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虽然规定了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,但配套措施不足,“链接”不紧。生产环节“滑链”,标准针对性不强。三是监管责任“严格不起来”。一方面,政府领导责任落实还有差距;另一方面,监管执法还不够严格。四是多方联动“动作不协调”。一部电梯反映民生实事,只靠质监部门单打独斗难以管好管实。目前,特种设备部门联席会议联而不席,还没有充分发挥协调作用。
电梯具有公共属性,具有数量大、环节多、监管难、涉及民生等特点,电梯数量快速增长给安全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,虽然开展了多个专项整治,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始终难以解决治标不治本的问题。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
依法治梯,解决“谁负责”的问题。建议制定电梯安全管理专业法规,广东、重庆等部分省市将陆续出台政府规章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出台全国统一的《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,依法明细各方责任。明确规定电梯从选型采购直至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、各环节、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。在生产环节,强化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责任,细化制造单位安装、维护保养制度、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、产品质量召回制度等,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;在设计采购环节,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《住宅电梯配置选型标准》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,做到设计有标准,采购有要求,监管有依据;在使用环节,强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首负责任,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,建立物业星级评价机制、建立征信体系,健全市场竞争和淘汰机制;在维保环节,加强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,建立维保质量检查标准、征信评价体系、黑名单等约束制度。